“感謝組織為我洗刷不白之冤、澄清正名。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自覺地接受群眾監(jiān)督,更加努力工作、攻堅克難,回饋組織的厚愛。”這是一名領導人員在澄清正名會上激動的話語。6月28日上午,攀鋼在攀鋼礦業(yè)為受到不實舉報領導人員召開澄清正名會。
會上,攀鋼紀委宣布對信訪舉報反映攀鋼礦業(yè)一名領導人員相關問題的調查結論。經攀鋼紀委調查核實,反映該名領導人員的相關問題均不屬實,5封舉報信均系一人所寄。其中,4封冒用他人署名、1封未署名。經攀鋼黨委批準,攀鋼紀委決定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的舉報人進行立案審查。經查,舉報人為發(fā)泄對該名領導人員過去在工作上所謂“不支持”的怨氣和達到幫助朋友承攬工程項目的目的,在無任何事實依據(jù)的情況下,捏造該領導人員所謂的違紀事實,對該領導人員進行誣告陷害,違反黨的政治紀律,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給予故意捏造事實誣告的舉報人嚴肅處分、處理。
會議強調,懲惡揚善激勵干部正確履職、擔當作為必須做到“兩個旗幟鮮明”。要旗幟鮮明地鼓勵職工群眾參與行使監(jiān)督權。職工群眾的信訪舉報反映是紀委問題線索的主渠道,是單位政治生態(tài)的“晴雨表”,認真對待與處置職工群眾的舉報反映,是各級紀委密切聯(lián)系群眾,維護企業(yè)與職工群眾利益的具體體現(xiàn),必須旗幟鮮明地鼓勵職工行使職工監(jiān)督權。要旗幟鮮明地反對捕風捉影誣告陷害。領導人員必須履職盡責,職工群眾也必須正確行使監(jiān)督權。道聽途說、捕風捉影,甚至誣告陷害,既浪費組織的資源,又擾亂正常工作秩序,這樣的檢舉控告人,實質是在濫用監(jiān)督權,不是善,而是惡。我們絕不助長人性中的惡,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捕風捉影誣告陷害。
會議強調,“清風工程”專項行動必須再動員、再部署、全員參與。攀鋼黨委部署“清風工程”專項行動,根本目的是想通過一段時間的學習、檢視、談心、報告、糾正、承諾等,促進攀鋼形成風清氣正、正氣充盈的政治生態(tài)環(huán)境。要堅決貫徹落實鞍鋼集團第二次黨代會精神和攀鋼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在“清風工程”專項行動中,每位員工都要躬身入局,時常打掃思想上的灰塵,爭做正派人,行正派事,凝心聚力為新攀鋼建設貢獻力量。
攀鋼紀委負責人,攀鋼礦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和機關部室長參加會議。